什么是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是指直接或者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江河、湖泊(含运河、渠道、水库等水域,下同)等排放污水的排放口。
如项目有生产废水排放入河的,应同时需对雨洪排口进行论证分析;如项目的排放口为雨水排放口只排放雨水的,无需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
严格执法,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水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促进了环境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以及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督管理借道排污的,溯源确定责任主体,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因此,入河排污口成为各排污单位需依法依规办理的环保手续。
审批申请材料
申请设置入河排污口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
(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或者入河排污口设置简要分析材料);
(三)入河排污口设置对防洪、供水、堤防安全、河势稳定等影响的相关材料。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提交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或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涉水论证内容仅包含雨洪排口的,提交入河排污口设置简要分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