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固定资产类投资项目要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节能评估 ,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 ,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 。
节能评估报告书: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节能评估报告表:年综合能耗1000-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1000吨,或天然气消费量50万-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余热余压利用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节能登记表:上述条例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 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 吨标准煤,电力、石油、天然气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依照国家规定应当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能评机构根据相关政策组织专家对项目用能情况进行评估,编写能评报告书或能评报告表,并出具评估意见。
3、项目单位持节能评估报告到节能主管部门报审,填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申请表》。
并提交下列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相关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 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4、节能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召开评审会对评估报告进行研讨论证,形成专家意见作为能评审查的重要依据。
5、节能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能评是政府对投资活动能源消费、能效水平、节能目标影响等进行把关的重要抓手,是提高项目能效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能源不合理消费的重要手段,通过严格节能准入门槛,大幅提高新上项目能源利用效率,尤其对新上高耗能项目,要求达到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先进乃至领先水平。
强化能评的重点内容:能效指标、能耗总量评估,要求开展等量置换、替代方案评估;强调真实可行,完善深化评估工作,要提出基础数据、基本参数、强化计算(计算公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有计算公式及过程)、强调真实数据支撑;注重能评报告质量,提高能评效率,取消和弱化部分无关内容,注重报告可行和严肃性。
产业不同,评估的重点和要点也有侧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2014年本)中除总纲外,还给出了火电、炼油、钢铁三个行业的分指南,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
2、评估依据引用不规范
节能评估的依据包括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划、产业政策、标准、规范、行业准则、准入条件等。
引用评估依据时需要注意:
3、项目基本参数和基础数据采集不够完整、准确
4、能评文件的组织不符合要求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2014年本)要求编写,注意编写格式和内容章节排列,做到简明扼要,避免出现内容重复的现象。注意不同行业的差别,突出行业特色的重点。充分利用和发挥图表的直观优势,特别是有关数据汇总表、节能措施汇总表、总平面布置图、能源网络图等。
5、能效指标核算与评价有误
与经济因素有关的能效指标与经济因素有关的能效指标包括单位产值综合能耗和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等,需要正确利用增加值的计算方法——生产法和收入法(又称要素分配法),两种方法计算结果可能有差异,建筑、交通类项目可不计算单位增加值能耗。
与项目生产活动相关的能效指标与项目生产活动相关的能效指标包括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产品电耗,以及单位产品一、二次能源能耗,工序能耗,单元装置能耗,不同行业制定的能耗限额不同。
能效指标评价进行能效评价时,可采用标准比照法,如果项目的某项评价指标在国内标准中有相应的要求,则可进行比对,以反映节能效果;也可以采用类比分析法,建议与省内或相似地区的同类项目进行分析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