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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含环境

点击量:   时间:2023-09-25 16:50

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含环境风险评估)最新编制依据(第二版修订20230914)

环境应急预案

(包括环境风险评估)

最全编制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9号,2014年4月24 日修订通过,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订版(国家主席令第70号,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 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第69号,2007年8月30日通过,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通过修改)(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4月29日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主席令第4号,2014年1月1 日起施行);

(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7日修正并施行);

 

二、部门规章、法律性文件

(10)《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11)《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1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34 号,2015年6月5日施行);

(13)《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2011年5月1日施行);

(14)《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2015年3月1日施行);

(15)《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2016年12月6日);

(16)《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2014年4月3日);

(17)《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

(18)《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 行)》(环办应急〔2019〕17号,2019年3月19日);

(1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年1月8日);

(20)《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8】8号,2018年1月31日);

(2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22)《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2010】10号);

(23)《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2015]48号);

(24)《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 48号));

(25)《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740—2015);

(26)《中国石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2019年7月);

(27)《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公告 2018年 第1号,2018年3月26日);

(28)《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2018年1月31日);

(2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 号);

(3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部令第 15号);

(3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

(3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2015年5月27日);

(3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2011年8月5日);

(3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45号,2015年5月27日修正);

(35)《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

(36)《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3号)》,2013年1月15日;

(37)《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 22号,2013.3.1 起实施;

(38)《危险化学品目录》(公告2022年第8号,2022年10月13日);

 

三、技术标准、技术导则、规范等

(3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40)《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

(4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4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4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47)《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4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

(4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5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21);

(51)《环境保护图形-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2023年修改单,2023年2月3日);

(52)《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00-2017);

(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

(54)《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55)《石化企业水体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要求》(Q/SH 0729—2018)

(5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57)《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中国石油企 业标准Q/SY1190-2013);

(58)《水体污染事故风险预防与控制措施管理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QSY08310-2016);

(59)《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

(60)《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GB50737-2011);

(61)《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 30000.2-GB 30000.29 ;

(62)《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2012);

(63)《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T3015-2019);

(6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18);

(65)《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14);

(6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

(67)《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规范》(国卫疾控发[2015]69号);

(6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6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

(7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2.2-2007);

(71)《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2022,2023年7月1日实施);

(72)《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

(7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8);

 

四、地方法规、规章、标准等

(74)《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 32/T3795-2020,2020年6月25日实施);

(75)《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DB 32/T3794-2020,2020年6月25日实施);

(待补充)

 

注:其中红色部分更多出现在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中,蓝色部分为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计算的三项依据,黑色部分为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绿色为编制三份报告的直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