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土壤调查公示

点击量:   时间:2021-08-03 15:57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土壤环境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述
岚桥·桂花园项目地块位于日照市深圳路以南,现代路(重庆路)以西,用地面积为117591.8m2,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19.454309°,北纬35.339773°。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现代路(重庆路),西至农田,南至广州路,北至深圳路。
调查地块历史上为耕地,现规划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 [2014]66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2016]42 号)以及《关于做好山东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19]129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土地存在污染风险或用途变更前,需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山东岚桥地产有限公司的委托,山东金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形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该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发[2017]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文件的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污染物识别结论:
1、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耕地,地块不存在工业项目。
2、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地块地势平坦,无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处置设施;无污染和腐蚀痕迹;无使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
3、根据调查地块周边地块周边1000米范围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快筛数据,确定距离本项目地块1km的企业不会对地块造成迁移污染。
调查结果简述: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工作,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中第一类建设用地开发的用地要求。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地块紧邻周边无迁移污染源;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内无放、辐射源情况存在;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地块内无可能的污染源,结合人员访谈,生态环境局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及快筛数据,地块周边1km企业不会对地块造成迁移污染,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二、场地使用历史
根据地块区域历史资料、卫星图件及走访大古镇村委、焦柯庄村委、开发区国土局等途径得知,项目地块原为大古镇村及焦柯庄村集体用地,历史上主要为耕地。
三、场地未来发展
本地块规划为岚桥·桂花园住宅用地。
四、开展场地调查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11/T 656-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相关要求,技术单位、检测单位对本次调查场地进行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并进行快筛检测。
五、调查结果
根据本次调查和检测,得到如下结论:
1、调查地块原为耕地,地块历史及现状均未进驻过工业企业,也不存在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及污泥处理处置等市政基础设施,未曾发生过泄露等环境污染事故。
2、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地块内状况良好,无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处置设施;无污染和腐蚀痕迹;无使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
3、根据调查地块周边地块周边1000米范围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确定距离本项目地块1km的企业环保措施得当,通过人员访谈及快筛数据,未对地块造成环境污染影响。
地块1000米范围内企业生产期间污染物治理措施完善,污染源不会通过迁移对本项目场地造成影响。
地块调查过程中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分析、快筛数据均显示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可满足住宅用地要求,且能够相互佐证,资料具有一致性,可信度高。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地块内无可能的污染源,结合人员访谈,生态环境局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及快筛数据,地块周边1km企业不会对地块造成迁移污染,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桂花园土调Z(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