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2020〕27号)
各省级负责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部门要扎实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要以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作为当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各地也可根据当地行业实际情况适当补充),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制定本地区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2021-2023年),并组织抓好落实。
各地区负责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部门要根据企业的生产工艺情况、技术装备水平、能源资源消耗状况和环境影响程度的不同,探索实施差别化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探索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审核模式,提升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政府购买第三方清洁生产审核服务试点;探索清洁生产审核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的模式,将排污许可证申领、登记与实施情况纳入审核内容,以清洁生产审核支撑排污许可证科学核发,促进排污许可规范实施与常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