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现场督查的通知》(鲁环函〔2018〕576号)要求,10月21-24日,省环保厅、省住建厅联合督查组对我市开展现场督查。
现场督查将以群众满意度调查和水质监测结果为首要评判标准,以治理工程档案审核和现场沿河巡查为重要参照,对我市纳入国家黑臭水体监管平台的所有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逐一进行核实,深入查找各类问题短板;对于问题较为突出、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联合实施约谈、督办,约谈后仍不能按要求整改的,将纳入省级环保督察范畴,并依纪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省级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现场督查期间将设立专门举报电话,群众可通过该电话和“山东环境”微博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15706413877。
受理举报电话时间:
每天08:30-12:00;
14:30-18:00,
周末时间正常受理。
举报时,请详细描述疑似黑臭水体位置、状态,有条件的可提供GPS坐标,便于开展精准排查并回复结果。